近日,固原市出台《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实施办法》,对因换届、机构改革、健康、违纪免职等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在职在岗干部实行全面从严管理,引导他们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固原作贡献。
《办法》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的原则,把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为重要的干部资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爱好特长、健康状况等安排工作任务,确保积极发挥作用。
对有纪检、组织、财务、审计等相关经历的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抽调参与巡察工作;对熟悉基层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安排参与疫情防控、社会矛盾排查与调处,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对其他干部,采取组建工作专班、督查组等形式,选派参与市、县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工程进行检查督导等发挥作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巡视员由市委、各县区党委统筹管理,其余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日常管理,市、县区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市、县区组织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统筹一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用于激励表现优秀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符合条件的晋升职务职级。
固原市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情况纳入市、县区巡察监督内容,市、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不定期对全市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对纪律松弛、消极怠惰、表现较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情节较重的,根据情况作出调离工作岗位、免去职务、纪律处分等处理。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严管的同时,注重关怀激励,定期沟通思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