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面貌是一个地方的“名片”,体现着地方发展成就,蕴含着地方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承载着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城乡面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加快现代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先行区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大力实施城乡面貌提升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今后,宁夏城乡风貌有什么特色?《方案》给出了明确答案:显山露水、疏朗大气。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引入城市设计方法,把握好开发强度、空间尺度、建筑风格、色彩高度、天际轮廓线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有机融合地方风情、西北风貌、江南风韵、园林风格和现代风貌,推动城市各类设施和元素尺度适宜、合理匹配。
在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的同时充分发掘传统村落价值,强化乡村规划建设风貌管控,避免“千村一面”,彰显富有乡愁乡韵和乡土气息的乡村特色风貌。
“10项工程和24项具体任务让‘显山露水、疏朗大气’的美景变实景。”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
实施城市更新工程,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均衡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交通疏堵提畅、提升城市安全水平,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依据人口、产业等集聚情况,合理配套城市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化和无障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到2027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四类管线”4500公里,全区地级市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达到50%,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建设更新慢行系统1000公里,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大于1公里。
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根据全区12个县城、2个县级城市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和资源环境、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按城市周边型、专业功能型、农业主导型、绿色生态型等不同类型,分类推动差异化发展。以城带乡,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的能力,形成集吃、穿、住、用、行和商贸物流共建共享的城乡一体化生活性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特色城镇工程,到2027年支持60个融合一二三产、汇集人财物的重点小城镇建设,形成连接城乡、服务“三农”的区域发展小高地。
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推进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和老旧城区绿化改造,到2027年全区建成城市公园80个、新改建城市绿道400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6%。
精细管理城市,精准治理乡村。
在城市,推行全区市辖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向乡镇覆盖延伸,形成市、县(区)、镇(街)三位一体的执法体系。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效益。加大断头路、飞絮、马路拉链等“城市病”治理。
在乡村,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农村环境整治专业化运维和“互联网+智慧运维”模式。以行政村为单元、以党组织为核心,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探索实施乡村治理新模式,实现在党支部引领下的村民共建共治共享。
到2023年底,力争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6%,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建设重点小城镇20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50个(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到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建设重点小城镇40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50个(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环境面貌大幅改善。
到2027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持续推进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美丽新宁夏建设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