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发布消息,人社厅出台《宁夏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9章32条,明确了宁夏社会保障卡申领和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将对保障持卡人安全、规范、便利用卡,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宁夏规范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介绍,2010年,我区正式启动社保卡建设工作,并在全国率先整省首发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随着发行和应用工作快速推进,社保卡已经成为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截至2022年6月底,全区已累计制作发放社保卡721.26万张,实现了户籍人口全覆盖;签发电子社保卡572.45万张,占实体社保卡的79.36%;发放残疾人社保卡15.41万张。
《办法》界定了我区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以及社保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的职责和义务,涵盖了社保卡操作全过程。明确了宁夏户籍、外省户籍以及港澳台和外国公民的办理渠道和办理手续以及需提供的材料、办理费用等情况。规范了办理挂失与解挂的路径与方法,补领与换领的条件以及需提供的材料,使用的情形和需要注意的方面,办理社保卡注销、注销后的有关处置问题等内容。
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已进入统筹城乡、服务全民、适应流动的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享受更便捷服务的需求愈益迫切。《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凸显社保卡管理与经办服务的功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使持卡人方便快捷地享受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人社服务管理模式创新,实现精确管理、标准化经办和个性化服务;有利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防范经办环节的道德和纪律风险;有利于促进信息消费,实现智慧宁夏惠民效果。(新消息报记者: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