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这是《红楼梦》开头的一首《好了歌注》,通过文中类似的伏笔以及各种判词、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我们不难看出书的末尾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但关于书中每个人物命运的最终结局却说法不一。由于曹雪芹原稿后半部分的散佚,以及后四十回出自无名氏续笔、经程伟元与高鹗整理的复杂成书过程,为《红楼梦》留下了千古之谜,从而催生了红学研究的持久生命力与不竭魅力。其中,从法律、社会和女性的角度去切入分析《红楼梦》人物结局的并不多。
《命若朝霜》便是借助清朝的法律视野,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氛围下,去分析清朝女性的制度性悲剧,以及身处其中的无奈、不公平和被压迫。作者柯岚是对清朝整个法律体系都有较为完整认识的学者,书中所牵涉的法律不仅包括清朝的刑法《大清律例》,还包括吏部则例、户部则例等各种法规。她从甄英莲被卖揭示出清朝的人口拐卖及司法黑暗;从秦可卿之死挖掘背后亲属相奸罪和威逼人致死罪,从法律角度分析天香楼真相的可能;从清朝的婚姻继承法制分析林黛玉嫁妆的去向之谜;从清朝的选秀制度挖掘薛宝钗待选宫女结局的真相……作者以十二个章节揭露了《红楼梦》中十二个最引人关注和猜测的话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从法律角度看待书中人物命运的新视野。
这本书的难得之处在于,它不仅是我们了解《红楼梦》的一个途径,也是我们了解清朝法制的重要书籍。例如,薛宝钗进京待选指的是清朝一年一次的内三旗女性待选宫女,而不是选妃。原因是什么呢?因为薛家在书中的身份是内务府皇商,这点出了他们的旗人身份,且内务府都是由内三旗包衣奴仆组成,属于皇室的家奴。他们和外八旗贵族不同,从13岁开始,所有年轻的旗女只能且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选秀,选中的要到宫廷当宫女,做各种杂务。因此作者认为,第四回的薛宝钗待选秀女,就是选宫女。第七回薛姨妈给贾府里的女眷送宫花,也是在暗示宝钗没有选上,按照清朝旗人选秀的礼仪和程序,落选者会被“撂牌子”“赐宫花”,因此后面贾府才逐渐传开“金玉良缘”的说法,这也解释了很多读者不明白宝钗既然待选秀女为何还要试图和贾宝玉联姻的疑问。诸如此类,这本书从独特的法律角度为我们打开另一个解读《红楼梦》的全新视角。
对于喜欢《红楼梦》的读者来说,它是值得推荐的佳作,不容错过。它让我们更细致地认识距今三百年的中国社会,也让我们清楚地看到,曹雪芹无须使用控诉或辱骂的语言,就描绘出清朝宗法社会对女性的制度性压迫,以及《红楼梦》对女性群体由衷地同情。(推荐人:姚亚婷)
相关新闻
-
《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
[2025-08-08] -
“00后”讲解员为家乡文物代言
[2025-08-08] -
“记得住乡愁”的西海固文学“离土”表达——马永珍诗歌阅读分享暨西海固作家石羊村(宋家洼)采风活动举办
[2025-08-07] -
“科普小达人”展风采 固原市科技馆开展第二届小小讲解员大赛
[2025-07-31] -
我市举办“青思享·青廉说”年轻干部理论宣讲比赛
[2025-07-30] -
“六盘星火 创意新程”数智艺术设计教育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宁夏师范大学举行
[2025-07-28] -
欧家洼的红梅杏
[2025-07-24] -
书香为伴|《活 过》
[2025-07-18] -
讲述|我的南门菜市场
[2025-07-18] -
《泥潭》——“将生活淬炼成传奇”
[202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