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区将招募4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三支一扶”服务。其中,支教612名、支农1116名、支医439名、帮扶乡村振兴1781名、水利服务152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今年,我区招募对象为2022年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和区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招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8时30分至7月8日18时,考试时间为7月23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组织资格复审,9月1日将正式到岗。
按照相关要求,我区对招募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将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在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2年可作为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条件3年中的2年计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