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包括考试对象、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成绩。
一是考试对象。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全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宁夏统一高考的人员。
二是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
三是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由自治区统一安排。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
五是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合格”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成绩当年有效。
第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一是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
二是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写实记录成长过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统一导入宁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三是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制度。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一是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二是考试安排。全国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
三是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四是招生录取。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第四,健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择优录取。一是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高职(专科)院校组织实施。
二是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原始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为职业技能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三是中高职贯通招生。完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制度,由高职(专科)院校牵头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记者问答
【问题一】
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当中,为什么历史或物理按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
现行的招生制度按照文科、理科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每个类别考试人数固定、考试科目一样,依据考试成绩就可得出各科排名,各科成绩直接相加,即可得出考生在文科类或理科类中的排名,依据排名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也是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物理、历史两个首选科目的考试人数相对固定,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分别对应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有6种组合、6个群体,每个群体之间再选科目不同、考试人数不同、各再选科目试题难易程度不同,所以这4门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比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
若简单地将他们的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再选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转换成等级分,转换后考生再选科目成绩排序不变,解决了再选科目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随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具体的转换办法。
【问题二】
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取这种志愿填报模式有哪些好处?
【答】
“院校专业组”是指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填报某个院校的某个专业组。
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录取模式: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可提升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可做到“学其所好、录其所长”。二是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高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人才培养和高校自身发展。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