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餐饮市场价格行为 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区餐饮市场价格秩序,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释放餐饮消费潜力。
《实施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价格只涨不降、部分菜品量少价高、部分经营者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以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从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行业自律两方面同向发力,针对我区餐饮市场价格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宣传动员、专项治理、巩固提升3个阶段,提出15项措施,通过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宣传推介餐饮文化、规范明码标价和餐具纸巾收费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和平台服务收费监管、完善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企业降本增效等措施,进一步推动餐饮业规范价格行为、提升服务品质、降低经营成本、激发消费活力,以高质价比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做到了‘四个坚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充分考虑餐饮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属性,坚持经营行为自主和主动接受监督,提出了规范餐饮业价格标识行为倡议、开展餐饮业经营成本调查等倡导性治理举措。同时坚持符合价值规律和获取合法利润,既充分遵循市场价值规律、发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作用,又重拳制止餐饮经营者随意定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聚焦价格违法问题,提出通过市场巡查、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质价不符、冒用盐池羊肉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菜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加强整治强制消费和强制“扫码点餐”,通过公布餐饮业经营成本调查报告等监管服务,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实施方案》提出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联合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市、县(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餐饮经营者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以生猪、牛、羊、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出台《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稳定餐饮业价格水平,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释放餐饮消费潜力,促进餐饮业提升菜品品牌、提供特色品种、提高服务品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