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一季度全区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分别涉及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其中一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总体稳定,水质优良比例为83.3%。
根据排名,五地市及宁东基地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为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为原州区、沙坡头区、兴庆区、利通区、金凤区、惠农区、西夏区、大武口区。
——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为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海原县、彭阳县、红寺堡区、盐池县、青铜峡市、同心县、灵武市、永宁县、中宁县、贺兰县和平罗县。
一季度,五地市及宁东基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为石嘴山市、宁东基地、固原市、银川市、中卫市、吴忠市。
——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为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兴庆区、原州区、西吉县、同心县、金凤区、海原县、贺兰县、西夏区、中宁县、红寺堡区、利通区。
——除固原市无考核断面外,其他地级城市及宁东基地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为吴忠市、中卫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基地。
——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为沙坡头区、青铜峡市、兴庆区、利通区、永宁县、大武口区、中宁县、灵武市、贺兰县、平罗县、金凤区、惠农区。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臭氧等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2降4升”,其中宁东基地PM2.5浓度同比升幅最大为65.4%,其他地市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吴忠市PM10浓度同比升幅最大为16.5%,银川市同比升幅次之为8.5%。水环境方面,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达到“Ⅱ类进Ⅱ类出”,国家考核的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71.4%,22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