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名陌生的“帅哥”或“美女”在网络上主动添加你为好友,或者“网红”主播主动与你交往,你是否会怦然心动?伴随着互联网交友软件的盛行,一些不法分子披上各种华丽的外衣,以“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一步一步引诱被害人进入“甜蜜”织就的陷阱,最终“人”“财”两空。
日前,隆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快手直播平台添加好友,以“谈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三名被害人损失财产22229元。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郭某某、张某某、柳某某通过“快手”认识罗某某(男),私信后添加了对方微信。罗某某隐瞒已婚身份,自称丧偶,与三人谈恋爱。在罗某某的“甜言蜜语”下,三人信以为真,以为是真爱降临,从网络交往逐渐发展为现实中的“情侣”关系。在“温柔相伴”的交往过程中,罗某某编造包工、偿还贷款、头部受伤等虚假事由,先后分别骗取郭某某7605元、张某某9124元、柳某某5500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得知罗某某已婚身份和上当受骗的事实后,三人懊悔不已。
经隆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22229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作案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当前,微信、陌陌等社交神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直播App日新月异,“千里之外”不再遥不可及,网络交友、网络直播成为不少人寻求心灵慰藉、打发寂寞时光的途径。网络交友软件在拉近人们时间、空间距离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提供了“狩猎”的便利。一朝不慎,将掉入设好的陷阱,随之而来的便是财产损失和心灵伤害。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案件教育我们在社交生活中要自觉做到不乱交网友,不轻信网友;不暴露真实身份,不传播隐私信息,防止手机变“手雷”;坚决抵制博彩、高回报投资诱惑,谨防财物有去无回;不给陌生账户转账,向亲朋转账也要多沟通、多询问,防止落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