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今年,全市上下精心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齐抓共管,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制定《固原市委市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20条硬措施,细化为56条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将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述职述责内容以及履职评价体系,建立固原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逢重要节点必问、逢重大活动必督、逢重要时段必查;党政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狠抓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推动各级组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完善《固原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固原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健全市安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减灾委、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应急管理指挥部等8项基本工作制度,推动市、县区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履职机构,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三管三必须”职责落实。
此外,我市还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自治区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标准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综合运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和消防违法行为公示等措施,强化激励惩戒。在煤矿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总监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做到责任到人到岗。(记者:余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