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宁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主持会议并发言,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咸辉发言。
陈润儿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建设,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更加定型。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总结吸收地方政权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地方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的新形势新要求,政治要求更加明显、人民民主更加彰显、法治保障更加完备、治理体系更加科学,我完全赞成。特别是这次地方组织法修改,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增加规定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应当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对我们民族地区进一步加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赋予了重要的法律责任。新的地方组织法实施后,我们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法定职责、依据法定职权办事,对标对表地方组织法的修正内容,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及时修订,确保与上位法紧密衔接、全面对接。
咸辉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修订地方组织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更好保障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体会最深的有以下几点:一是深入贯彻了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地方全面准确贯彻、有力有效执行;二是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这一重大制度安排,有利于地方政权机关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三是全面落实了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将依法治理贯穿到地方组织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的更大步伐;四是高度契合了国家治理这一重大实践要求,有利于地方机关更好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有力有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审议通过后,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陈春平代表说,修订地方组织法,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十分全面。修正草案坚持了党的全面领导,发展完善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巩固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必将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王东新、马恒燕代表在发言中表示,修订地方组织法是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完全赞同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新的地方组织法实施后,将认真学习领会,当好“宣传员”“解说员”。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艾俊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友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列席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