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是全区学位增量需求的高峰期。日前,自治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财政政策措施》,明确2023年将统筹安排资金2亿元,通过建立奖补机制、压实责任主体等方式支持市县(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问题,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措施》,自治区将建立增加义务教育学位奖补机制,由自治区财政新增设立“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奖补项目”,引导市县(区)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奖补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人口增长情况、义务教育学位增加、地方财力等因素,向学位紧缺的市县(区)倾斜;由市县(区)统筹使用,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
《措施》明确,要压实市县(区)增加学位供给的主体责任,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地方财政支出重点优先保障。要抓紧加快在建项目,确保一批在建学校项目2023年秋季学期建成投入使用。要及早谋划新改扩建项目,满足未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资源供给。要多措并举挖潜现有校舍资源,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满足适龄人口入学需求。同时,自治区还将采取调整薄改项目规划、调整优化一般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市县(区)的支持。自治区财政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对市县(区)学位供给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对学位供给任务重、财政压力大、学位供给成效明显的市县(区)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