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督查工作于日前正式启动,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联合政府督查室,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区直有关部门、五市及宁东,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和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4”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为全方位优化提升民营经济创业创新创造的政策制度和发展环境,推动形成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更大、质量效益更高、创新能力更强、产业结构更优、发展活力更足的良好发展生态,我区于2023年2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7大环境,提出了31项务实举措。并制定出台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4”条,为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健康成长,制定了发展目标,列出3方面24项重点任务。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书面督导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全面自查自纠、实地督查指导、深入推进落实3个阶段进行。目前各地各部门对所承担职责任务及主要措施推进情况已完成全面自查自纠,进入督查组实地督查指导阶段。对自查和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等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及时、有力有效落地落实,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近年来,我区持续完善体制机制,迭代推出495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着力打造竞争有序、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连续13个月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