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工会工作,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为职工服务的精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宁夏五市户籍或宁夏生源(户口迁出地为宁夏五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迁入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之前。 6.符合《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岗位招聘资格和条件;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向选派到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以及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各级工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主要在全区各级工会特别是在基层工会从事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开展争议调解调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以及人文关怀等工作。本次全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6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招聘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在宁夏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www.nxzgh.org.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nxpta.com)、五市总工会官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按户籍所在地定向报名,不得跨市报名,按岗位定向择优录取。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9日(周四)8:30至12月14日(周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1.进入系统。应聘者登录宁夏总工会官网(http://www.nxzgh.org.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前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请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为找回密码方式),注册完成后请使用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报名。 3.报考须知和诚信承诺书。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后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按钮进行提交。 4.确认基本信息。考生确认注册时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基本信息确认。 5.上传照片。考生须及时上传个人的电子照片,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5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要求照片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 6.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7.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由各市总工会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可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8.结果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在线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各市总工会提出意见,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统一在银川市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以前)、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面试前复审。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宁夏总工会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nxzgh.org.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后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5)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前一周在自治区总工会和各市总工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结束当天,在自治区总工会官网公布面试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1.考察工作由各市总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工会工作的情形的,经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并递补。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由各市总工会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在自治区总工会和各市总工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各招聘单位办理招聘手续。 2.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正式聘用后,将聘用人员信息上传至宁夏工会服务平台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数据库,并报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备案。 5.公示期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体检并递补。 6. 此次招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后开始计算。如在一年有效期内有离职或退休人员,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各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由财政和各级工会分级负担。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保证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须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则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配合疫情防护要求,服从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一)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三)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考前无故放弃(不参加)面试、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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