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我区2021年迎峰度冬期间出现的电力供应缺口,保证全区电网安全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公共服务行业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我区于近日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原则、四个预警等级、三大工作方案。
相关预测显示,2021年我区迎峰度冬期间,最大用电负荷将为1460万千瓦。《实施方案》按照电力缺口占最大预测用电负荷比例,从一般到特别严重确定了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等级,要求各级供电企业根据电力供需缺口情况,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实施方案》提出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用电以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严格做到非“两高”不限电。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在出现不同的电力短缺等级时,执行相应的有序用电措施,原则上将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电解锰、电解铝、钢铁、水泥制造等高耗能行业企业纳入电力用户错避峰方案,执行范围按照有序用电预警等级所涵盖电力用户确定,确保有序用电方案能够涵盖最大电力电量缺口。
当出现电力缺口达到有序用电预警等级Ⅱ级以上,即黄色预警时,在启动错避峰用电的基础上,执行轮休轮停。对执行有序用电存在困难或无法适应长周期、高频次错避峰用电的上述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方案》提出将其纳入轮休轮停范围,并对轮休轮停的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对实施有序有电明确了执行顺序:各级供电企业应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变化,当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预警等级,由各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向电力用户发布有序用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