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固原监管分局关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固金复〔2024〕43号)、《宁夏金融监管局关于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宁金复〔2024〕87号),同意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行,同意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及业务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解散原因
发起行宁夏银行在受让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余所有股权的基础上,收购设立分支机构。
二、清算安排
1.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已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期间的各项工作。清算组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本行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
2.清算期间,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3.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清算期间保持不变,相关权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
三、业务承接
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在合并基准日前已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同业业务、代理业务、结算业务等,由宁夏银行承接并继续办理。
四、客户权益保障
1.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存款客户在本行的存款依法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请广大客户放心。
2.对于持有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存单、存折等凭证的客户,在后续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可在宁夏银行任一网点正常使用。
五、其他事项
1.请广大客户密切关注本公告及本行发布的其他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及时向本行或清算小组联系。
2.对于在解散及清算过程中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将竭诚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联系人:刘庆(0954-6014655)
特此公告!
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