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6日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为规范全区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增强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区)应急管理局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第一梯队,需第一时间派出通信保障队伍赴灾害事故现场开展保障,调通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保障指挥人员实时掌握灾情、指挥应急处置、上报救援情况。市级应急管理局开通应急指挥通信平台,实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指导县(区)做好保障工作。
发生较大灾害事故或一般灾害事故升级为较大灾害事故,以及灾害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市大面积通信中断时,在事发地县(区)保障基础上,立即派出队伍开展现场保障,调通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保障指挥人员开展应急指挥处置。自治区应急厅在市、县(区)保障的同时,调通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保障指挥人员实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指导市、县(区)做好保障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或较大灾害事故升级为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以及灾害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区内2个及2个以上市大面积通信中断时,在事发地市、县(区)保障基础上,自治区应急厅派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队伍开展现场保障,调通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保障指挥人员开展应急指挥处置。视情调动自治区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开展保障,必要时请求应急管理部派出长航时无人机等应急通信力量支援保障。
《通知》特别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卫星电话“保底”通信作用,确保极端条件下迅速开机,持续上报灾情。灾害事故导致断路、断电造成通信中断时,积极协调交通、电力、通信管理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抢通道路、应急供电、恢复公网通信。
此外,我区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建成横向联通有关部门,纵向贯通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指挥部的应急指挥通信平台。同时,实行24小时应急指挥通信备勤值班制度,保障人员随时接收调度指令、待命出动保障,建立装备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装备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并与当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