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4月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市委书记冼国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建立党内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做到全面学、系统学、反复学,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对党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深化学习,强化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示范带动,带头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强化执行,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半点纰漏。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清明节将至,要加强应急值守,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毫不放松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崔一波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