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春,原固原县古城公社古城大队(今属彭阳县古城镇古城村)社员郑月莲在村庄外的黑土梁山麓田埂旁修挖水渠,在距离地面60厘米至70厘米的地层,她的铁锹突然碰上一个硬物,她以为又是一块砖石,便沿着硬物的边缘挖,慢慢地,一个她不认识的“怪物”出现了,像锅但有三个脚,像香炉却很大。郑月莲收工后便将其带回家,在公社工作多年的丈夫刘世富看了半天也没搞明白是什么,至于腹部雕刻的古怪花纹说是文字却无从辨认,夫妻俩认定这是个做坏了的废品,便随手将其搁置在角落。1979年,刘世富与当时的固原县文物站站长韩孔乐说起这件事,韩站长看了后,认为是一件珍贵的文物,就将其收藏于固原县文物站。两年后,经过有关文物专家认定,确定命名为汉代的“朝那”铭文鼎,现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件“朝那”铭文鼎,子母口,方形附耳,鼓腹圆底,三蹄形足,腹中部饰有一道凸棱,凸棱上部阴刻有三段文字:“第廿九,五年,朝那,容二斗二升,重十二斤四两”“今二斗一升,乌氏”“今二斗一升,十一斤十五两”。从内容和文字结构看,分别为三次所刻。它的得名与镌刻其上的铭文“朝那”有关,朝那是汉代的一个县名,读音不是“zhāo nà或cháo nǎ”,而读作“zhū nuò”。彭阳一带方言读作“株诺”,从方言习俗看是一个古部族名,属先秦戎族的一支。先秦戎族大约十几个部落,一个部落一种方言,彭阳为“朝那戎国”之地,战国时都归附“义渠戎”。西汉初年设置朝那县,隶属北地郡。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析分北地郡设置安定郡,朝那县就属于安定郡管辖,县治一般认为在今固原市彭阳县古城镇,“朝那”铭文鼎的出土也为此提供了实物依据。
铭文鼎上所刻“朝那”和“乌氏”,最初都是戎人部落名称,后来又衍生为县级地名,即朝那县和乌氏县。朝那县在两汉时的地理位置极其重要,汉武帝多次北巡安定郡、萧关路过朝那。东汉建武八年(公元32年),光武帝亲征隗嚣,命伏波将军马援收降高峻等,安置于朝那。从公元89年到公元101年,先后三次安置羌族、匈奴降众于朝那。公元111年,汉安帝永初五年,羌族大起义,安定郡迁美阳(陕西武功),朝那县也随之东迁,郡吏割禾毁屋,强迫迁徙,百姓随道死亡,丧其大半。汉顺帝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尚书仆射虞诩上疏顺帝称安定郡“沃野千里,谷稼殷积”“水草肥美,牛马衔尾,群羊塞道”“北阻山河,乘阻据险,不可久废”。于是汉顺帝下旨,安定郡治迁回高平,同时朝那县治也迁回。但东汉豪强官吏的残暴统治,酿成羌族多次起义,东汉王朝先后镇抚60余年,同时迫使安定郡、朝那县三次乔迁治所。前赵光初三年(公元320年),朝那县迁今华亭县境(隶属于甘肃省平凉市),西魏大统元年(公元535年)朝那迁至良原(今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西北)再未归建,直到隋朝废止。秦惠文王时占领乌氏戎人的地盘并沿用部落名称设置乌氏县,乌氏县是今天宁夏固原市境内的第一个县制,西汉初年隶属于北地郡,后属安定郡管辖。
那么在同一器物上先后出现“朝那”“乌氏”两个县制地名,应是行政区域变化所致。从这件鼎上三段铭文内容看,第一段“第廿九,五年,朝那,容二斗二升,重十二斤四两”,其中“第廿九”是指第一个使用该鼎的地方所编的器物号,汉代铜器铭文中的编号通常包含造作编号,即制作铜器时所编的造器号和使用时所编的用器号,所以“朝那”铭文鼎应是当时铸造的第29件鼎。“五年”是指第一次使用时间,汉代铜器铭文中的时间,包含制作时间、转送时间、购买时间、刻写时间等。“朝那”是指第一次所用之地,汉代铜器铭文中的地点,含使用地和造作地两大类。“容二斗二升,重十二斤四两”是第一次核准的容量和重量。第二段“今二斗一升,乌氏”,其中“今二斗一升”是第二次核准的容量。“乌氏”是第二次使用的地方。第三段“今二斗一升,十一斤十五两”,这是第三次核准的容量和重量,这次核准的容量与第二次相同,而且没有刻新的使用之地,表示使用之地没有变动,仍然为乌氏。显然,这只鼎在当时是作为计量器使用的,这就见证了鼎从礼器向计量器过渡的历史,该鼎作为计量器,承载着两汉时期的度量衡变化,证实了两汉政权对宁夏及西北地区农业开发的重视,说明这里的农耕经济在当时已经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看着这只铜鼎,我们的思绪仿佛回到了铸鼎的那个年代,叱咤风云的汉武帝翻越陇山西巡而来,朝那的百姓为了迎接帝王的到来,铸造了这只浑圆如天的铜鼎。
选自《融汇中西的丝路遗风:宁夏固原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