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获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评估及修改完善等一系列流程,宁夏正式印发《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将于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据悉,《行动方案》对于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有积极意义。
《行动方案》包括完善宁夏危险废物体制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等十个部分、共33条。其中明确,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过程中,宁夏将创新方式方法,鼓励试点先行。将健全危险废物地方性法规制度和危险废物监管体系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通过系列举措,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加强政府引导与支持,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实行联防联控联治。
在完善危险废物体制机制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危险废物的监管职责,联合监管、联席会议、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等机制制度。在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方面,主要是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强化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准入和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结合宁夏实际,提出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满1年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
对于危险废物的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主要是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结合宁夏实际,提出实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坚持就地就近无害化安全处置的原则;主动服务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实验室等企业,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建设。
同时,宁夏提出要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引导、规范利用处置、健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方面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
值得关注的是,宁夏结合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实际,在《行动方案》中增加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和监管、鼓励配备移动式医疗废物应急保障设施4条内容。这一举措,不仅进一步拓宽了部门间的沟通渠道,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也对宁夏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查和危险废物运输监管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新消息报记者: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