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达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4月27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政府债务管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全市移民增收致富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通过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排污权”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指出,执法检查组和调研组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调研检查开展扎实,对存在的问题挖得准、点得透,工作建议紧扣实际、操作性强,为常委会今后开展监督工作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记者:王旭东 臧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