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业务培训会,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41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1+37+8”相关文件精神,特邀古雁律师事务所姜修欣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了深入解读,用鲜活的案例分析法律知识和条款,做到“以案释法”,提醒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随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围绕区内外事故视频和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市当前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对我市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及快速、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提出了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建议。
通过培训,各企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对全市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力消除我市环境安全隐患,严守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记者:何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