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从流调情况来看,传播链条比较清晰,主要是以局部性集聚活动所引发,从而导致疫情出现社区传播、多代传播。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学生放假,各类聚集性活动频繁。为进一步严控人员聚集,严防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控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各县(区)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严把各类会议、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审批关口,能不举办的一律不得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者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规模,各类会议活动人数不得超过50人、婚丧嫁娶活动人数不得超过100人,从严落实人员测温验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和室内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有发热等症状且无明确诊断者不得参加,14天内有宁夏区外旅居史人员尽量避免参加。
二、进一步严格防控措施
各类餐饮服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室内娱乐等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值守管理,负责落实人员扫码登记、测量体温及日常清洁、通风消毒防控措施,既查健康码,也查行程码,做到“双码”同查,督促顾客、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相关场所要严格执行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规定,限制瞬时客流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严控人员聚集。
三、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
社区(村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从严管理辖区人员聚集性活动,督促活动举办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风险人群管理,监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规范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市指挥部宣传宣讲及舆情引导组、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居民、本单位干部职工尽量减少聚集、聚餐等活动,14天内有宁夏区外旅居史人员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要严格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餐饮服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室内娱乐等场所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督导,严控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曝光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