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要求和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会议精神,在6月27日的自治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居民增收财政政策措施》,明确统筹6.06亿元,在全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缓解就业领域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充分就业。
我区紧扣政府与企业联动、发展与就业统筹、就业与用工融通、培训与输出一体、援助与自强互励、就业与创业互补、数量与质量并重的“七项机制”,除考虑增加政策性岗位规模发挥政策兜底作用外,还大力创新政策体系,更加突出支持市场化就业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破解“就业难”与“用工难”结构性问题。
同时,我区计划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公益性岗位招募规模,提高“学前教育”“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补助标准,发挥政策性就业兜底作用,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激励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示范作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设施功能完善,创业服务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吸纳就业充分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励,提升示范基地孵化服务水平,增强创业服务能力,激励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示范作用,以创业带动就业。
《措施》中还提到,我区鼓励见习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在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剩余期见习补贴。稳妥培育本地对外劳务输出机构,开拓国际就业市场,对劳务人员与国外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机构,给予出国务工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