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宁夏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缴费期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据了解,全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中,有多重身份的特殊困难群体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按就低原则执行。对特殊困难群体医保补助标准方面,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补助350元,个人不缴费;对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每人每年补助280元,个人缴费70元;对三级中度残疾人员补助250元,个人缴费100元;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补助180元,个人缴费170元。
在稳定保障医保待遇水平方面,我区将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城乡参保居民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有效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此外,允许特殊困难群体和刑满释放人员在集中缴费期过后参保缴费,缴纳全年费用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2022年底前宁夏将实现每个县开通至少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统筹地区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据悉,城乡居民参保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台、便民终端、ATM机、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等方式缴费。大中专院校可在缴费期间,持经过院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花名册》及电子数据,到当地指定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