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关于公布新增开展日间手术医疗机构及手术术式的通知》,将9家医疗机构开展的骨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皮肤科、眼科等22个专业的66个日间手术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新增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包括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银川国龙骨科医院、石嘴山市中医医院5家三级医疗机构。同时,首次将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宁夏爱尔眼科医院、银川明慈眼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4家二级医疗机构开展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根据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医保支付政策。要求各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日间手术适应症及出入院标准,规范诊疗行为;不得采用让患者外购药品等方式转嫁医疗费用,也不得将日间手术应包含的费用转移到门诊另行收费。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做好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加强对开展日间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保协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我区有21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的397个日间手术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350个,二级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47个。
“这些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不仅提高了医院病床周转率,缩短了住院周期,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实现医院、基金和患者三方受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