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全区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林长制各项制度落地运行。截至目前,全区已设置各级林长8219名,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长207名。区、市、县三级总林长实行“双挂帅”,均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种、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在宁夏6.64万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内,一半以上是以林地、草地、湿地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空间。林长制的全覆盖,意味着全区所有森林和草原都拥有了专职守护者。
“我最近一次巡林是在8月上旬 ,关注旱情对树木的影响,判断是否需要及时调水灌溉。”8月25日,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党委书记、乡级林长虎治亮说,在中部干旱带,成林很困难,林长的任务也更重,要守好自己的林、尽好自己的责,“身为乡级林长,应将推行林长制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守好宝贵资源,发挥多重效益”。
我区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着力做好“建”“护”“造”“用”四篇文章。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推进“三山”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因地制宜、以水定绿,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深化山林权改革,推进林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自治区林草局林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林长制目标考核除了将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还紧密结合自治区重大产业规划、重大改革事项,将枸杞等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山林权改革落实等情况,也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
我区五级森林警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创新森林草原督查执法机制。以青铜峡市“林长+检察长”制、泾源县“森林警长”制等为代表,各地立足实际,强化源头管理,推进林草资源网格化综合治理。
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大政策举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抓好林长制任务落实,我们将在“管”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积极保障,在“考”上落实任务,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力量,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