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今年前10个月宁夏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在五地市中,固原市空气质量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均排名第一,吴忠市主要排水沟水质最佳。
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1—10月,五地市及宁东基地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8个市辖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原州区、沙坡头区、利通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彭阳县、海原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灵武市、青铜峡市、中宁县、永宁县、贺兰县和平罗县。
来自我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宁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全区环境空气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中,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
前10个月,五地市及宁东基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宁东基地、固原市、石嘴山市、中卫市、银川市、吴忠市。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西吉县、原州区、西夏区、兴庆区、金凤区、利通区、平罗县、同心县、海原县、贺兰县、中宁县、红寺堡区。
除固原市无考核断面外,地级城市及宁东基地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吴忠市、中卫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基地。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沙坡头区、青铜峡市、兴庆区、中宁县、永宁县、利通区、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惠农区、大武口区、金凤区。
监测数据显示,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目标要求,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继续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受地质本底因素影响,17个国家考核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68.8%。22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