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宁夏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动工作联席会议获悉,自2020年至今,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已办理涉危险废物案件55件、罚款757.5万元,办理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案件6件、罚款55万元;公安及司法机关拘留、批捕、审判环境违法分子20余人。
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宁夏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5部门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检察院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已连续3年联合印发《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投诉举报、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反馈的问题,利用多种手段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各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作战,积极开展线索排查、信息研判,坚持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思路,不仅提高了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加强了环境保护司法联动,而且促进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据统计,开展专项行动3年来,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26人(次),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5167家(次),办理涉危险废物案件55件,罚款757.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9起非法排放、填埋、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督办通知55份;办理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案件6件,罚款55万元。
“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携手侦破了5·23灵武市石沟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6·03灵武市马家滩镇大羊其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等多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共同捣毁了平罗县非法贮存、拆解、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窝点。”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公安及司法机关拘留、批捕、审判环境违法分子20余人,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整治了一批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