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2021)宁0402执4801号
关于李宏立罚金纠纷一案,现拟将已执行到位的部分案款,向任全文等39名被害人发放。现发布第二次督促执行款领取公告,请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分配领款手续。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被害人名单如下:任全文、沈宁、张俊、李荣、李钰、陈兴、邓树全、赵君义(王连珍)、高玺、马彪(李秀)、刘雄怀、蒋发海、米德霞、买如云、海琴、张尚斌、陈惠萍、陈永财(张海霞)、张建玲(张建国)、刘彩兰(刘鹏翔)、任学忠、杜志梅、任学彩、李彩淑(李培东)、张玉霞、刘志娜(刘志伟、王炫云)、倪万涛、王立东(张小龙)、李永洋、顾荣东、李军、张财、倪龙、杜来旺、黄鹏、倪亮、马国成、连耀军、黄玉。
执行人员:李向阳 马飞鸿
联系电话:0954-2064273
特此公告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