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让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有了着落,真的太感谢了。”近日,拿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困难当事人家属郭某某激动地说。彭阳县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救助”等专项救助活动,用心用情为特殊群体解难解困解忧,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检察人员通过询问案件承办人、调阅卷宗、走访入户等方式,了解被害人受到刑事犯罪的侵害程度、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及是否接受救助等情况,综合研判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确保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尽救”。控申部门随时与办案部门沟通,第一时间获取案件信息。办案部门主动与控申部门对接,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情况,形成“一家人共办一件事”的司法救助新模式。检察院与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系,将生活困难的脱贫户、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妇女以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身患重病的群众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实现救助线索互通,着力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救助格局。2023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发放救助金21.9万元。
此外,彭阳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三级联动,形成一体化融合履职。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去年共向上级院申请联合救助2件,争取到救助资金5.9万元。详细了解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对救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监督,对不当使用救助金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真正用于被救助人的生产、生活、学习中。(通讯员:刘 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