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文化馆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点击:{{view}}
来源:今日固原新闻客户端
10月30日,记者从宁夏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隆德县文化馆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隆德县文化馆积极践行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隆德县文化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馆内设舞蹈、戏曲、声乐、书画等各功能室,群众文化活动用房充足,是隆德县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培训的主阵地。目前,隆德县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项、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人、非遗工坊2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项、保护传承基地10个、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2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项、保护传承基地14个、代表性项目传承人33人。(见习记者:张鑫潼)
相关新闻
-
泾源剧院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 闲置资产焕发文化新活力
[2026-08-22] -
产业助残覆盖300户困难家庭 4300余名残疾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2026-08-21] -
红了山坡 富了口袋
[2026-08-21] -
老屋老友老腔调 腰庄村老年人的慢时光
[2026-08-21] -
百度智能云宁南数据标注基地正式投运
[2026-08-21] -
比的都是家常活!泾源黄花乡11村能手赛场比拼“秀手艺”
[2026-08-20] -
“一日站长”轮值 办好驿站实事
[2026-08-20] -
泾源县有个“宁姐姐”婚调室
[2026-08-19] -
“光明行动”照亮泾源学子“视界”
[2026-08-19] -
“神手”冶万林
[2026-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