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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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固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宪斌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24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固原建设,为奋力开创高质量赶超式发展新局面、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固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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