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原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
城市主要出入口、严管街、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城市主次干道的十字路口;学校、医院、商圈、居民小区、公园门口;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周边;城市背街小巷及其他交通秩序乱、通行环境差的路段。
二、重点车辆
出租车、公交车、工程车、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自行车等。
三、重点整治
1、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2、严查出租车、客运班车随意掉头、随意停车、公交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掉头、乱使用灯光)、“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超速行驶、越线行驶、不系安全带、占用盲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严查未按规定挂牌登记的电动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乱行乱穿、闯灯越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横穿道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5、严查老年代步车、违规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6、严查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乱窜乱行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7、严查侵占道路摆摊设点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车、文明行路、有序停车、行为规范、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城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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