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人民法院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场发布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会上表示,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七年多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登记立案13837.17万件,其中,民事一审9306.25万件,行政一审187.89万件,刑事自诉13.30万件,国家赔偿10.85万件,首次申请执行4318.88万件,全国法院平均当场立案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当场立案率超过98%。
“诉讼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为此,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非诉讼和诉讼对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钱晓晨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人民法院立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