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宁夏乡村振兴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区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抓重点补短板,抓统筹促提升,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我区把增加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制定促进农民增收13条政策措施和应对疫情灾情影响27条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1359.69元,是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1587.28元的98.04%。
通过细化监测、帮扶、责任、考核各环节工作标准和任务要求,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对所有农村人口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区新增监测对象1263户4745人,全区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43万户5.47万人,75.5%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98.4%得到产业、就业等帮扶。
我区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今年已下达9个脱贫县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34.76亿元、占资金总量的73.4%。聚焦解决好移民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移民地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整体面貌进一步改善、民生水平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显现。2022年,共安排衔接资金、地方债和闽宁资金6.12亿元(较上年增长11.9%),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强化闽宁协作,自治区党政代表团赴闽学习考察,签订部门协议15个,经贸合作项目103个、262.19亿元。今年,福建省投入闽宁协作资金6.25亿元,1至6月新增引导落地投产企业39家,到位投资11.8亿元。强化驻村帮扶,向1870个村选派驻村帮扶干部4244名,累计培训驻村帮扶干部5941人次。
宁夏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区将突出“三类重点人群”,加强对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的跟踪监测,实行常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机制化压责、责任化考核,牢牢守住不发生整乡整村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六优六特六新”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着力补上技术、设施、加工、营销等短板。抓好就业帮扶,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转,确保就业规模、就业收入只增不降。(宁夏日报记者: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