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在中卫市召开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启动会,标志着我区二三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据了解,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是从医疗器械的生产源头开始,对每一件出厂上市的医疗器械,按照统一的规则,赋予其一个可全程追踪、精准识别的唯一标识,贯穿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因目前宁夏没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今年年初,自治区药监局等四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区启动第二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赋码试点工作,是全国较早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唯一标识工作的省份之一。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实施链条,由生产、经营环节,延伸到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使用终端,实现了全环节覆盖。
全面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后,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患者身上使用的每一件纳入医保目录的二三类医疗器械,均可通过信息化手段追溯至该件医疗器械的生产商、经销商、供应商,对于防范和降低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用械安全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按照试点工作进度安排,预计今年7月31日前,区内参加试点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全部完成赋码和数据上传;今年11月30日前,中卫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关联使用,利用唯一标识开展医疗器械相关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