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6日8:30至7月27日18:00,固原市共接到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9批共55件,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五批的9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中共固原市委员会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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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GY-XFD-016号 |
来电反映:家和园小区前面夜晚倾倒垃圾,垃圾未分类,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气味难闻,铲车、拖拉机晚上作业,噪音大,影响住户休息;新华百货商铺排风扇未处理,油烟味很大,满地污水,影响市容市貌;多次向综合执法局、市政热线反映,均为解决,希望能够协助解决 |
原州区 |
其他 |
一是关于“家和园小区前面夜晚倾倒垃圾,垃圾未分类,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气味难闻”的问题属实。经查,原州区家和园小区临近新华百货商场,商场内商铺装修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导致产生异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二是关于“铲车、拖拉机晚上作业,噪音大,影响住户休息”的问题属实。经查,2024年6月13日至28日期间,因新华百货商场内部装修改造,为加快施工进度,采取夜间作业措施,铲车、拖拉机夜间运转垃圾产生机械噪音,影响住户休息;三是关于“新华百货商铺排风扇未处理,油烟味很大,满地污水,影响市容市貌;多次向综合执法局、市政热线反应,均未解决,希望能够协助解决”的问题部分属实。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分别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和下午开展2次核查,经查,新华百货所有商铺排风扇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未发现排风扇未处理、油烟味大的商铺;2024年6月13日至6月28日商场内部装修改造,工作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将污水遗撒,导致路面积存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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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一是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督促新华百货商场在商场后门搭建垃圾遮挡棚,摆放了五个标志醒目的分类垃圾桶,提醒商户、居民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垃圾;二是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新华百货商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一千元罚款;三是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新华百货商场装运建筑垃圾时,改变运送路线,远离小区居民点,严格落实作业时轻拿轻放的要求,营造良好的居民生活环境;四是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组织新华百货商场工作人员对积存污水地面进行全面清洗,并要求定期进行一次深度清洁,包括对地面、墙体的全面清洗和维护,确保商场环境卫生治理;五是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制定并向城区商户发放了《关于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拉运存放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商户规范倾倒、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意识。 |
无 |
办结 |
2 |
GY-XFD-017号 |
投诉人为华福御景天城住户,反映宁夏师范附属中学校园内施工项目,每天施工至凌晨之后,噪音很大,影响住户休息;位于师范附属中学西门,工程车逆行,走人行道,车速过快,且多为外地车辆,怀疑车牌有造假。 |
原州区 |
噪声 |
一是关于“宁夏师范附属中学校园内施工项目,每天施工至凌晨之后,噪音很大,影响住户休息”的问题属实。经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宁夏师范附属中学校内每晚施工至凌晨24时,施工过程中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边小区住户休息;二是关于“位于师范附属中学西门,工程车逆行,走人行道,车速过快,且多为外地车辆,怀疑车牌有造假”的问题不属实。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于7月23日开展现场核查后,向原州区交警二大队发出《关于协助办理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的函》,原州区交警二大队复函:宁夏附属中学所使用的工程车辆信息正常,未发现车牌造假等违法行为;2024年7月18日至23日期间,未发现车辆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对宁夏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禁止该公司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并要求工程车严格执行作业车辆路线、时间、场所等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各类车辆使用安全管理。二是依法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000元,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无 |
办结 |
3 |
GY-XFD-018号 |
来电反映:银昆高速任湾特大高架桥修建时,取山填沟,8月16日通车,但目前为止,该地未恢复原貌,沟里的水出不来,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希望修沟填坑。 |
彭阳县 |
其他 |
经查,反馈问题位于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14#墩左侧位置,该地块在2020年修建银昆高速公路时被项目部征作临时用地,并对征用地块进行了平整,用于储藏物资,导致水路不通,形成水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属实 |
彭阳县政府责成银昆高速项目部及时整改转办问题,目前银昆高速项目部已清理了积水,完成排洪渠设计方案,待土地淤泥清除后进行施工,计划8月10日前完工。 |
无 |
正在办理 |
4 |
GY-XFD-019号 |
来电反映: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南街清越坊小区于2023年9月份交工建成,小区现无绿化,与规划严重不符,期间与开发商、物业进行沟通,承诺会按照当时造价400万元进行改造,但实际仅出资30余万元简单绿化,业主对此表示不满,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
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经查,清越坊小区实为固原市原州区清岳坊住宅小区,根据该小区总平面蓝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小区绿地率控制指标为30%,并配建部分儿童游乐设施。经现场核实,该住宅小区约有40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实际绿地率为34%,符合规划要求并通过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但小区内绿化简单、草皮枯死、游乐设施尚不完善。 |
属实 |
市自然资源局督促项目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于9月底前完善小区游乐设施、10月底前完成小区绿化区域内苗木补栽,提升小区绿化,并要求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在后期维护中加强综合管理,提升小区品质。 |
无 |
正在办理 |
5 |
GY-XFD-020号 |
来电反映:固原市泾源县冶家村老龙潭景区将泄洪二坝圈禁,栏杆焊死,将其作为景区内部用地,断掉泾河水源,自家田地无法取用灌溉水,自己进入景区取水同样需要买票进入,同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担心汛期,一旦遇洪水会将下游的基本农田淹掉,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
泾源县 |
其他 |
一是关于“固原市泾源县冶家村老龙潭景区将泄洪二坝圈禁,栏杆焊死,将其作为景区内部用地,断掉泾河水源,自家田地无法取用灌溉水”问题不属实。经查,老龙潭水库二坝始建于1985年,是修建泾源二级水电站时建设的一座蓄水拦水坝,顶部平面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为确保游客人身安全,2024年6月,泾源县老龙潭景区在堤坝顶部两侧安装双排防护栏杆,在堤坝南边修建了宽2米高1.5米防护墙,景区二坝属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并非景区内部用地。老龙潭作为中南部饮水水源地,肩负着周边县区44个乡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不存在断掉泾河水源问题。2021年以来,泾源县水务局将该坝及发电渠道利用,作为龙潭灌区取水口(取水许可证编码为D640424S2021-0007),为下游冶家村、白面村等4个行政村5000多亩农田的灌溉提供保障;二是关于“自己进入景区取水同样需要买票进入”问题不属实。经查,老龙潭景区根据《关于老龙潭、胭脂峡景区开园的通知》(泾旅司发〔2023〕27号)和《关于老龙潭、胭脂峡景区开园的通知》(泾旅司发〔2024〕23号)文件要求,对泾源籍游客实行首道门票免票,不存在投诉人进入景区取水需买票问题;三是关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担心汛期,一旦遇洪水会将下游的基本农田淹掉”问题不属实。经查,坝址下游河道内2公里无基本农田、下游沟道深度达标、河床跨度宽阔、农田位于河岸台地之上,且二坝基础牢固,汛期下游农田被淹风险极小。如7月22日8时至23日14时,老龙潭景区遭遇多年不遇大暴雨,累计降雨量为151.1毫米,未发现洪水将下游农田淹掉现场。 |
不属实 |
无 |
无 |
办结 |
6 |
GY-XFD-021号 |
来电反映:原州区清越坊小区有绿化、儿童游玩区规划,但是至今未落实,希望能够尽快完善绿化及相关设施。 |
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经查,清越坊小区实为固原市原州区清岳坊住宅小区,根据该小区总平面蓝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小区绿地率控制指标为30%,并配建部分儿童游乐设施。经现场核实,该住宅小区约有40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实际绿地率为34%,符合规划要求并通过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但小区内绿化简单、草皮枯死、游乐设施尚不完善。 |
属实 |
市自然资源局督促项目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于9月底前完善小区游乐设施、10月底前完成小区绿化区域内苗木补栽,提升小区绿化,并要求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在后期维护中加强综合管理,提升小区品质。 |
无 |
正在办理 |
7 |
GY-XFD-022号 |
来电反映:投诉人曾为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村支书,反映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窦家坝私自采沙卖沙,破坏生态环境,遗留几十亩的坑洼,有安全隐患;乡政府篡改合同,村民、公证处、政府各有一份合同,但合同数据不一致,实际开采的亩数与合同不一致;利用葫芦河道整治项目套取国家资金;村民曾阻止采沙,但2人被拘留(其中一人拘留十天,另一人拘留十五天);多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解决;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向河道倾倒垃圾的问题,希望督察组能够现场查看,现场提供以前的处理结果、合同、照片等。 |
西吉县 |
生态 |
一是关于“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窦家坝私自采沙卖沙,破坏生态环境,遗留几十亩的坑洼,有安全隐患”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1998年至2011年,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窦家坝周边群众存在私自采砂行为,形成部分砂坑。2012年初,新营乡某村民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在二府营窦家坝建设洗砂场,西吉县水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采矿砂坑,并处以5000元罚款,洗砂场于2012年7月拆除。经卫星遥感监测,2012年至今新营乡二府营村窦家坝段地形地貌无变化,不存在非法采砂情况;二是关于“乡政府篡改合同,村民、公证处、政府各有一份合同,但合同数据不一致,实际开采的亩数与合同不一致”的问题不属实。目前可查证的仅有公证处一份合同,经调阅西吉县公证处合同,1984年4月17日,投诉人与原新营乡林场签订造林承包合同,约定承包造林土地面积16.7亩,合同内容与采砂无关。因投诉人拒不提供其所述合同,无法核实合同数据篡改问题;三是关于“利用葫芦河道整治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投诉的“葫芦河道整治项目”为西吉县2023年启动实施的“葫芦河白城至袁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属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项目立项论证、前期设计、方案审批和招投标等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山水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不存在套取国家资金问题。四是关于“村民曾阻止采沙,但2人被拘留(其中一人拘留十天,另一人拘留十五天)”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投诉人所述问题非因村民阻止采砂被拘留,实际情况为投诉人的2个儿子于2006年11月8日因强占葫芦河床和他人发生纠纷并殴打他人,被西吉县公安局分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五是关于“多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解决”的问题不属实。经查,投诉人曾多次向西吉县新营乡人民政府、县水务局投诉上访、反应问题,新营乡人民政府、县水务局针对其诉求已多次回复,但未达成和解意向,形成长期信访积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县委、县政府开展了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新营乡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21日与投诉人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其子代签),并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向投诉人之子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资金人民币10万元整,协议约定投诉人收到资金后,不再非法、越级缠访各级党政机关或其他部门;六是关于“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向河道倾倒垃圾”的问题属实。经查,西吉县于2021年12月16日完成该问题整改,并于2021年12月17日向固原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宁夏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批第33项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西政环督函〔2021〕66号)。 |
部分属实 |
西吉县正在组织县水务局、新营乡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葫芦河白城至袁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计划10日内完成新营乡二府营窦家坝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等建设内容,消除历史遗留砂坑安全隐患。同时,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巡查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加强重点河段、重要时段巡河巡查,有效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
无 |
正在办理 |
8 |
GY-XFD-023号 |
来电反映: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潘家庄村民反映在农场附近有一养鸡场,有刺鼻气味,每天都会排放大量污染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原州区 |
其他 |
经查,该蛋鸡场位于原州区硝沟村潘家乐农场旁,配套有机肥加工车间13019.41平方米,堆粪棚面积145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处,污水收集池1500立方米,粪污无乱堆乱排现象,经固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宁夏凤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宁夏凤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
属实 |
一是宁夏凤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安装气体收集喷淋设备,加大车间尾气洗涤处理,通过双层喷淋溶解氨气和臭气浓度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降低臭气浓度;二是通过中央输粪带将日产鸡粪运送至有机肥加工车间进行加工,每日清理化粪池内污水,运送至田间地头发酵腐熟还田;三是在蛋鸡场出粪口和圈舍内喷洒益生菌液降低鸡舍及排粪口氨气量,给鸡饲料内添加环丙氨嗪预混剂(灭蝇剂)灭蝇除臭,并保持养殖场圈舍卫生干净,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无 |
正在办理 |
9 |
GY-XFD-024号 |
来电反映: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南街清越坊小区自建成以来,未兑现规划中的绿地种植,只是潦草种植了几棵树,散撒了一些草籽,内部环境恶劣,尘土飞扬,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市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经查,清越坊小区实为固原市原州区清岳坊住宅小区,根据该小区总平面蓝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小区绿地率控制指标为30%,并配建部分儿童游乐设施。经现场核实,该住宅小区约有40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实际绿地率为34%,符合规划要求并通过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但小区内绿化简单、草皮枯死、游乐设施尚不完善。 |
属实 |
市自然资源局督促项目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于9月底前完善小区游乐设施、10月底前完成小区绿化区域内苗木补栽,提升小区绿化,并要求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在后期维护中加强综合管理,提升小区品质。 |
无 |
正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