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固原市共接到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批共38件,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GY-XFD—010号和第三批GY-XFD—011号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共固原市委员会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 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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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GY-XFD-010 |
西吉县平峰镇新农村居民点最后一排房屋前10米处建有一污水处理厂,气味难闻,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对人居环境造成威胁。主要诉求:1.加强安全措施,消除隐患;2.搬离污水处理厂3.公开每日污水的监测数据。 |
西吉县 |
其他 |
经查,关于“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污水处理站运维企业委托宁夏北国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存在举报反应气味难闻问题;关于“存在多处安全隐患”问题属实。现场核查站内干净整洁,安全设施、标志齐全,设备运行正常,井盖完好,但门锁、围栏等外围设施部分老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关于“对人居环境造成威胁”问题不属实。平峰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用地为未利用土地,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无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西吉县在平峰镇污水处理站围墙、井盖、地下出入口等处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对站内相关安全设施进行了维修提升,并实行定期巡查,确保彻底杜绝安全隐患。二是根据《2019年全区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吉县吉强镇、平峰镇、沙沟乡、什字乡、田坪乡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0〕249号)同意,西吉县平峰镇污水处理站于2020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目前运行正常,不符合搬离政策。三是平峰镇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100吨,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第二条“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法律法规对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污水监测频次无明确要求,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监测,运维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处理标准,因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无法每日公开监测数据。 |
无 |
办结 |
2 |
GY-XFD-011 |
位于中山名苑的二当家火锅店门口放置垃圾桶,堆放垃圾,垃圾味道难闻,人来人往,影响卫生环境 |
原州区 |
固废 |
经查,“二当家火锅店”位于原州区中山北街中山名苑5号营业房,违规放置两个大型垃圾桶,未及时清理垃圾,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为文明城市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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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一是原州区对“二当家火锅店”门口违规放置的垃圾桶已进行清理,并对沿街商户违规放置的垃圾桶全部清理,禁止辖区内经营商户在外违规摆放垃圾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商户和广大市民遵守《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觉履行生活垃圾正确投放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杜绝乱堆乱放,营造舒适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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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