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当今中国的人权事业,“规模最大”是一个常见词。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保障困难群体权利;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体系,坚定守护人民生命健康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公民受教育权得到更好保障……今天,14亿多中国人民在人权保障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充分彰显中国人权事业具有“人民性”的显著特征和价值追求。
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巨大进步,离不开科学人权理念的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奉行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人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实践深刻启示我们,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人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贯穿于发展实践,体现为实际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性”贯穿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践中,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提出新发展理念,强调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民性”体现在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彰显于人权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擦亮了我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价值底色。
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就要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权利和自由。今天的中国,人民既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每个人都有多重民主角色,都享有相应民主权利。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们就一定能凝聚起推动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从深层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之所以具有“人民性”的显著特征,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现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人权保障的要求不断提高。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人民性”的显著特征更加熠熠生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就能不断开辟我国人权事业新境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