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坚持“疏堵结合”,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白色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塑料制品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治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食品用塑料购物袋购销用环节管理不规范、一次性发泡餐具仍未完全禁止、餐饮店使用塑料袋方面风险隐患较大的“五类”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生产单位监督检查,严禁生产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加大对销售经营主体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类市场(含电商)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所有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禁止使用(有偿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指导集贸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方式,使用符合国家卫生、环保要求的塑料制品。今年4月份以来,全区共检查经营主体76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暂扣涉嫌不合格塑料制品1050公斤,下架不合格塑料制品650公斤,立案6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同时,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检查,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做好产品替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宁夏日报记者:陶涛 文/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