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该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近日下拨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二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8268万元,自治区资金19362万元。
据介绍,本次下拨的7.76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措施,紧扣“六稳”“六保”,持续聚焦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着力纾民困解民忧。此前,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拨2022年首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9亿元,两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发放27.66亿元。
据了解,自治区民政厅继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区已脱贫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19.1万人。同时,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3万人、特困人员9658人、连续5个月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3.86万人次。此外,联动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健全主动发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监管核查长效机制,做好未纳入兜底保障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核查、摸排帮扶;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救助条件人员,主动告知相关政策并及时予以纳入;加强信息预警和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宁夏日报记者: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