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11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市监发〔2022〕28号)有关要求,该厅决定在全区开展教育收费集中检查,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教育违规收费行为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 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
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
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
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问题。
具体举报投诉方式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951-5672043;5672016;19995183010,以及通过邮箱:jiajianjzj@163.com和寄信方式,邮寄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0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价监竞争局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