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县制定出台《2022年支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从开展促销活动、文化旅游消费、特色产品销售、消费集聚区建设、夜间经济、发展首店经济、家电消费、汽车消费、企业入限、应对疫情影响10个方面提出12条硬核措施,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护航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开展促销活动。联合宁夏银联等金融机构及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分批次发放不少于3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在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上直接核销使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发放电子、实体消费券,由企业直接发放至个人,核销消费券比例不得超过销售金额的30%。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和零售企业,消费券发放金额累计超过20万元的,按照实际核销消费券金额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发券企业必须能够独立收银,消费券核销必须通过收银系统进行。
支持文化旅游消费。县内旅游景区全部免费开放。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在县内开展单次500人以上的文体活动,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对正常营业100座以上的影院,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防疫消杀补贴。
支持特色产品销售。支持加强特色产品品牌、外销窗口建设,扩大彭阳县特色产品线上销售,对年线上零售彭阳县特色产品3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销售额50万元(含)以上的乡村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支持消费集聚区建设。对新建、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商贸综合体等消费集聚区投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度的10%给予实施主体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夜间经济。支持改造提升和打造夜市、夜间经济网红打卡点,对开展统一管理经营的夜市,打造夜市摊位50个以上、其中餐车不少于30辆,并投入经营使用的,给予管理运营企业20万元补贴。
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积极引导县内重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适应新零售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对新引进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的,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品质首店的商业综合体、消费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完成引进并开始运营后,依据申请给予10万元奖励,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支持家电消费。开展绿色家电惠民行动,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发放满3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500元绿色家电专项消费券各500张,每个用户每日限领取1张消费券,在前1张消费券未核销前不得继续领取;消费者在县域内一次性购置绿色家电满相应额度可以直接核销使用,鼓励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
支持汽车消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彭阳户籍居民,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固原号牌旧车,同时在县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县内上牌的,燃油汽车给予消费者3000元/辆补贴,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者4000元/辆补贴,提升汽车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
支持企业入限。对年内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增加限上企业数量,加快推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和增速恢复。
支持应对疫情影响。对县域内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在防疫、消杀方面给予2万元补贴支持。对正常经营的民宿、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每家给予3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对正常经营,住宿房间数20间以上、餐饮包间数10间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每家给予3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对其他正常经营的住宿、旅游、交通运输企业或个体户每家给予2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对其他正常经营的餐饮企业或个体户每家给予1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对全县纳入固原市市场保供的2家企业,完成下达的保供任务后,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补贴。(记者:锁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