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将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综合检查组二季度在我区开展明查暗访期间发现的3项重大事故隐患及自治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发现的8项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一、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综合检查组二季度在我区开展明查暗访期间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1.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横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第SJ-J001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吴忠市吉送通城乡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圆通速递分拣站需人员操作的传送带两侧均未设置急停、复位按钮。依据《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三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宁夏固原博物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岗位职责覆盖不全;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电工袁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据《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有关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自治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
1.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处作业(作业证编号:GC-20240315-1,票号0000490)、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净化车间动火、挖掘作业(作业证编号BJJT-DT-0000550)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联合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源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亚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市俱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金海峰晟煤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噗航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新茂石化有限公司、银川庆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余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未针对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3.宁夏金昱元高新材料有限公司10名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人员、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2名电工作业人员、宁夏金昱元炔烃节能有限公司2名高处作业人员、宁夏坤辉气化有限公司5名焊接热切割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
4.宁夏源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余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亚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未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环节装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查验制度。特别是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防爆区无静电接地线、阻火器,司机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10.24”事故后,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规定重新组织重大危险源评估;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度。
6.吴忠市润泽欣邦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三查四定”不深不实,现场装备设施未按设计施工、多处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工艺联锁管理不规范,多处关键联锁处于摘除状态。
7.宁夏新茂石化有限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未分开设置,未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储存管理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并制定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8.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某(2020年6月29日任法定代表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