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普通高中和市直民办初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函〔2019〕37号)要求,特制定市区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基本要求,以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和推动高中教育协调、多样化发展为目的,依据计划和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依据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的要求,市属、市辖区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固原一中)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录取依据初中毕业生评价及照顾加分进行。初中毕业评价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学业考试总分为745分,综合素质评价为25分,总分为770分。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加分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照顾加分项审核的通知》(固教体发〔2024〕13号)要求执行。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评阅完成后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照顾加分汇总出总分。招生办公室根据统招录取计划数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照顾加分计在录取总成绩之外。
三、录取办法
(一)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分为政策类和特长类。由学校在下达的计划数和招生范围内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实行招生方案、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过程、招生结果“五公开”。特长类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招录取前进行。录取结果将第一时间向招生办公室报告。自主招生原则上要单独编班,未经批准不得将所招学生转到统招录取的学生班级。已被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统招录取批次志愿。
(二)统招录取
1.志愿填报。统招录取由学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录取。只有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填报统招志愿。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但未填报统招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栏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指标到校志愿,每个批次设置1栏,每名考生限报1个志愿。第二批次为择优录取志愿,设6栏,考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第六志愿的顺序,根据自身需要选填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每所学校限填一次,6个志愿栏必须填满。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库加密,除考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查看志愿内容。时间截止时,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和更改志愿信息。
2.录取流程。统招录取分为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两个批次,先录取60%的分配到校计划,再录取剩余的计划。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数的60%将根据各初级中学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照一定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每批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先对考生进行排位(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取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比对区分),再依排位从第一名开始逐个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录取,直到计划完成为止。考生在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两年以上(八年级第一学期9月份(含9月份)前入本校就读至毕业。原州区乡镇间因移民搬迁的家庭子女转学除外),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两个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被调剂到计划未完成学校录取。每所招生学校必须录取完成全部招生计划。
统招录取实行“三统一”、“四公开”,即统一填报志愿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建档时间;招生政策(方案)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相关政策和录取情况将在《固原教育网》《固原教育招生考试网》等平台公告。
四、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和考生所在毕业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考试成绩理性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负责做好学生和家长志愿填报的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指标到校分配标准的人数较少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志愿均匀分配到各普通高中。严禁封闭各类学校招生信息,强迫、阻止学生自主填报志愿。由于采用网上填报志愿,部分考生家中没有电脑,因此考生所在学校应积极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服务。
2.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将在本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两年以上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享受“指标到校”人员范围公正无误。同时将不符合“指标到校”政策的考生名单于中考前报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对初中学校志愿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考生名单摸底不准确等,导致考生志愿填报、录取出现问题,家长、学生上访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确保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公正有序。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范围和计划数进行录取,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违规招生宣传、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禁止有偿招生和违规承诺录取,也不得在计划外录取特长生。对以企业、个人、行业等名义出资资助招收的学生,不得以资助名义单独设立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