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我市名列其中,成为继银川市之后全区第二座被纳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的城市。
据介绍,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
固原属典型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成为制约地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近年来,我市不断提升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城市污水实际日处理量达7.62万立方米,年产再生水约2780万立方米。此次入选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对缓解全市水资源供需矛盾、降低入河污染负荷、协同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固原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启动实施西吉县水质提升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隆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及再生水利用工程、清水河(原州段)二营湿地建设与生态修复工程、原州区中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固原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等一批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力争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再生水利用方式。(记者 芦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