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我区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通过优化信息发布服务、扩大技能人才供给等十条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努力扩大就业容量,切实做好企业招聘用工服务。
《通知》提出,我区各级人社系统将通过窗口经办、网络登记、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摸清各类用工主体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动态归集、多点联动发布招聘信息。鼓励各地开通招聘大篷车、开展“送岗下乡”活动方式,向劳动者较集中的地区发布招聘信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有针对性地适时举办小规模、定制化等“专精小新”现场招聘会,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常态化组织“直播带岗”等线上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聚焦承担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和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加强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快劳务品牌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外出务工。完善就业、社保等涉企事项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标准、申领流程等,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深入推进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推进就业登记、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卡申领、人事档案服务等事项一门受理、并联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招用员工打包业务,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
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全面推动实施“技能宁夏行动”,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完善我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机构,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为劳动者按需选择技能培训提供便利。
《通知》明确,我区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引导其理性招聘。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向求职者客观解读就业形势,推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聘网站信息,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点对点”推荐大龄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适合的企业应聘求职。
《通知》要求,我区各级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消除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急需必需服务,以及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等,构建多元主体服务格局。把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要任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探索开展人力资源供需预测,强化用工形势研判和分析解读,引导企业科学招聘用工和培训机构合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