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四县一区”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由市政府同意印发,标志着我市在全区率先完成全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
近年来,我市噪声污染投诉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噪声污染投诉案件查处过程中依据不细、标准不清,处理结果与群众期望值差距较大。为全面适应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声环境污染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我市于2021年启动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噪声监测、技术审查、讨论审核等环节,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用地性质,最终形成了“四县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通过划分,市区、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四县一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分别为10个、7个、7个、7个、7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为35个、21个、21个、22个、21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分别为133个、110个、116个、124个、104个。在4类声功能区中,1类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区域。2类区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区域。4类区为道路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及次干路两侧区域和主要交通枢纽。六盘山机场区域单独划分为一个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按照《划分方案》,1类区至3类区昼间噪声限值分别为55分贝、66分贝、6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分别为45分贝、50分贝、65分贝;4类区中,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两侧区域昼间和夜间噪声限值分别为70分贝、55分贝,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和夜间噪声限值分别为70分贝、60分贝。(记者: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