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来自自然资源系统的一名基层代表,翟红霞更多关注的是农业资源利用方面的问题。她这次带来的建议是《关于将彭阳县“十二五”生态移民迁出区范围内现有存量耕地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管理》。
“十二五”生态移民期间,彭阳县12个乡镇136个村 316个组列入整体或部分搬迁,涉及生态移民迁出区耕地面积18万亩。彭阳县按照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对生态移民迁出区进行了生态修复,将10.4万亩耕地分别退为草地和林地,现有存量耕地7.67万亩由县自然资源局的茹河、草庙、小园子林场使用管理。
按照国家耕地保护红线及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的政策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彭阳县“十二五”生态移民迁出区内耕地只能从事农业生产,不能用于生态修复。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管理生态移民迁出区内的耕地,有利于各村因地制宜巩固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利益。同时,还可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护好粮食生产能力,保证粮食供给的持续稳定增长,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建议统筹全市‘十二五’生态移民迁出区现有耕地使用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从而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翟红霞说。(记者:王 沛)